校内各单位:
为深化拓展“学徐州扬州,促转型发展”活动成果,进一步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具有焦作特色的发展模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改革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就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自愿申报,学校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参评项目以“四好四突出”为标准。具体为推动转型路好,促进发展模式好,对接引进项目好,破解难题办法好,创新程度突出,价值作用突出,行业排名突出,示范影响突出。
2.申报项目须在本年度实施完成,年度未完成的一般不得申报;对实施周期长需要跨年度完成,在本年度内已经取得重大突破或实质性进展,基本完成项目任务的,可申报参评,一旦获奖以后不得重复参评。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申请,填写《焦作市工作改革创新奖项目申报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审核。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报表中加具推荐意见。
3.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材料要求
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应按附件要求用A3纸印制并单独装订,申报时提供62份。《申报表》说明材料要能够说明项目的特点、获得的奖励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报送时,请提供说明材料电子版,并附送项目简要介绍(不超过300字)电子版。
,以上材料需准备齐全,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2989077,联系人:刘云朋。
附件:1.焦作市工作改革创新奖项目申报表
2. 焦作市2019年度改革创新奖评选办法
科研处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