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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4     编辑:科研处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课题的申报和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坚持研以致用、适度超前、开放创新,坚持诚信、公开、公正,坚持遵守知识产权规定。

  二、参加对象

  现从事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含教育行政、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三、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和论文评选以促进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为主题,突出新时代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政策、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实践、以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内容要围绕新形势、新常态下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最新理论、最新实践及亟需解决的问题展开,加强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外就业创业教育比较、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职业发展教育学科建设、就业指导内涵建设、毕业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调问题、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毕业生供需变化、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素质提升、毕业生就业精准服务、大学生参军入伍、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化建设、大中专院校创新创业评价机制、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研等方面研究。

  四、研究类别

  (一)2020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申报工作

  课题申报负责人应具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工作基础,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者可根据《2020年度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指南》(见附件)和工作实际自行申报,研究时限为1年。

  为提高申报质量,每所本科院校报送数量不超过10项,大专院校报送数量不超过6项,中专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报送数量不超过3项。

  (二)2019年立项课题结项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已立项课题(教学〔2018548号、教学〔2019492号公布的立项课题)按时结项。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形式应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形式相符。

  (1)以著作形式结项的课题,其书稿须正式出版,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结项时须线上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电子版,线下提交著作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2)以论文形式结项的课题,须在公开期刊上发表,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结项时须线上提交论文电子版及复印件,线下提交发表期刊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课题,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或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结项时须线上提交研究报告、采用部门证明或专家鉴定意见、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电子版,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结项。

  (三)第十三届全省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1)推荐论文必须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凝练,具有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鲜明时代感。

  (2)参评论文,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每人限报一篇,每篇文章作者不超过三人(已发表的论文以署名作者为准)。尚未发表的论文,须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部门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受理。已发表的论文须是201810月份以来发表的文章。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课题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课题申报人员请于2020522日以前登录http://hnbys.haedu.gov.cn进行网上申报;课题结项,请于202064日以前在线提交结项材料。

  (二)课题/论文负责人登录系统,填报、提交立项/结项/论文相关材料。负责人如已注册,请直接登陆;如未注册,请点击“注册”,选择“教师类型用户”,填写账户信息注册后登录。

  

  六、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教育厅将按照“依靠专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公正评审”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课题结项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事项,须在系统开放期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并提交纸质版申请1份。提出延期申请的,经批准,允许延期1年;逾期1年或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给予撤项处理,不予结项。

(二)课题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省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进行多头申报。严禁同一人(含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在不同课题和论文中多次出现,原则上出现次数不得高于2次。

(三)评选活动根据整体评审情况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拟获奖名单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证书。参评就业创业研究成果严禁抄袭,获奖后若与他人发生版权纠纷,其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确属抄袭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课题申报和课题结项请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2989077,联系人:刘云朋。

附件: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0414


  • 附件【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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