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关于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60号)、《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蘑菇视频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修订)》(焦大政〔2020〕76号)和《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蘑菇视频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年度我省职称政策调整相关说明
1.从2020年度起,全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2.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人事代理人员直接在校内申报,不再经人才交流中心审核。
3.关于职称申报学历与申报年限问题:关于职称申报学历与申报年限问题: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职称年限调整。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作为过渡,2020年仍按原规定4年执行,该政策自2021年度执行(《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60号))。申报中级职称,仍按原规定执行。
4.关于工程系列申报评审问题:新增大数据专业,设立河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电子专业副高级职称纳入河南省工程系列电气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条件按照《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电力、化工专业副高级职称由河南省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从2020年开始,凡省内电力专业均由省内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未经批准,不得委托省外评审;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新增航空维修、科技传播、成果转化专业,分别由各省辖市、航空港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新增网信专业,由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业绩与成果第(7)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二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调整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关于经济系列申报评审问题: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从2020年开始,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含正高)实行考评结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2020年度,符合学历及工作年限条件的均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2020年度参加职称评审通过且参加并通过经济系列高级业务考试的,当年度下文办证。2020年度职称评审通过但没有通过经济系列高级业务考试和未参加经济系列高级业务考试的不予以下文办证,须参加2021年经济系列高级业务考试且通过后,于2021年下文办证,未通过2021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业务考试者取消2020年度评审通过的资格。2021年开始,全面执行考评结合政策。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新增知识产权专业,原工程系列知识产权专业不再组织评审。农业经济专业由农业系列评审调整为由经济系列评审。
二、2020年度我校中高级职称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中级10个,副高级15个,正高级4个。
三、2020年度职称推荐及评审工作程序
(一)政策学习、成立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10月30日-11月2日)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相关职称政策,申报人员要根据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自主学习。各韩漫免费无羞遮无删漫画入口要及时成立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见附件11),并报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备案,各推荐小组负责本院部的职称申报评议推荐工作。
(二)个人申报、基层推荐、论文和学术专著外审(11月3-8日)
1.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评审标准和岗位类型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附件1)及其它系列申报评审条件,个人自主申报,其中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类别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三类。职称推荐评审过程中不允许再更换类型申报。
申报教学系列到所在基层教学组织报名,非教学系列到所在部门报名,填写《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晋升职称思想品德鉴定表》、《晋升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和《评审表》(附件2~6)。准备相关材料(附件7)。
2.基层推荐
各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召开基层职称评议推荐会议,根据相应的评审文件要求,通过查阅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测评考核。对政治不合格、师德失范、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民主测评需获半数(含)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推荐人选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评议推荐结果相关材料报人事处汇总。
各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在《评审表》(第16页)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同意上报”,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盖章,之后将《晋升职称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10)、《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晋升职称思想品德鉴定表》、思想品德相关鉴定材料报人事处汇总。
3. 论文和学术专著外审
11月6日,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向人事处提交两篇代表作论文匿名外审。所有申报人员学术专著需提交科研处,统一对学术专著进行外审或认定。
(三)资格审核认定(11月9—15日)
11月9日-11月10日,申报人持《晋升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到人事处行政楼208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在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领导下,经初步认定的师德师风情况、申报条件、评审条件提交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由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确定申报人的申报评审资格并进行公示。
(四)职称材料审核及业绩量化积分(11月16-22日)
1.集中审核时间安排
申报正高级和中级:11月16-17日;
申报副高级:11月18-19日;
2.地点:行政楼208。
3.具体要求
申报人员取得的各项业绩时间截止至11月8日。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宣传统战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的职称材料分项进行甄别鉴定,并在《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评审表》有关职称业绩材料上签字盖章。
(1)行政兼职由组织部提供认定材料。35岁以下青年教师,辅导员经历情况由学生处提供认定材料。
(2)人事处认定学历资历材料,并依据《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学历资历”进行量化积分。
(3)教学有效业绩由教务处认定,科研有效业绩由科研处认定。教务处与科研处依据《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量化积分。
(4)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和宣传统战部,依据《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蘑菇视频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量化测评标准》对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的“附加积分”进行量化积分。
(五)业绩材料公示
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经通过基层推荐小组推荐的申报人员职称材料、学历资历积分、工作业绩积分、附加积分情况予以公开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学校推荐
推荐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依据省人社厅职改办规定的评定条件和校年度推荐岗位职数进行推荐。主要程序为:一是召开学科评议组会议组织评议;二是听取推荐委员会学科评议组长汇报;三是审阅参评人员业绩材料;四是专家评议排序推荐。
(七)推荐结果公示
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八)学校评审
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各评审委员会按照《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豫人职﹝2007﹞20号)文件有关要求,通过“河南省职称评审系统”开展评审工作。申报人员得票数达到评委会人数的2/3为通过,确定晋升职称人员。
(九)评审结果确认
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批准,校党委会研究确定评审结果。
(十)委托评审、上报备案
委托评审的系列(专业)的推荐人选,联系其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校内自主评审通过人员学校根据公示情况,将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报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学校聘任
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按学校岗位情况和有关规定,颁发聘任证书。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评审条件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执行(附件1),非高校教师系列有关职称条件按照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二)人事代理教师按要求参加学校职称评审,需提供代理手册复印件,不使用学校当年职称指标,不采取积分推荐。
(三)申报人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必须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和《晋升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必须与原件一致。对未经相应部门审查合格的、不符合学校申报条件的、不属于该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以及不齐全、不规范、不真实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有任何不实,将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五)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学校相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执行,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安排,要加强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并负责。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积极为申报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真正让申报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要认真受理、耐心解答申报人员的咨询,不得推诿搪塞,对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
(六)学校纪委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按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附件8)及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蘑菇视频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