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部:
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校的活动,更好地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顺利有效实施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7 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四周年普法宣传周活动。请各部门、各院部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专题讲座、媒体报道、图片展览、知识问答等形式,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请各部门、各院部,尤其是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有活动的部门和院部积极主动开展有关工作,并借此机会进一步规范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交流与合作,及时总结普法宣传活动成果。有关普法宣传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及视频资料,请于 2021 年 1 月7日18:00前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姚燕 电话:2985002
党政办公室
2021年 1 月4日